近日,昌吉州為七縣市2447輛公務用車完成了張貼標識和紀委24小時舉報電話。據瞭解,此前昌吉州已經查處違規使用公車的公職人員15人,後期昌吉州還將進一步加大明察暗訪力度,發現公車私用現象的,從嚴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直接免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按道理,公車貼標已算不上新聞,此次昌吉州公車貼標之所以引起社會強烈反響,還在於昌吉是全疆首個實施公車貼標的地級行政單位,其範圍之廣引人矚目;發現公車私用從嚴處理,甚至直接免職,其處置力度之大令人咋舌。
  細究公車貼標,其目的一方面在於引進公眾監督,直接讓廣大市民百姓參與監督公車私用,並通過社會輿論壓力倒逼一些想揩公家“油”者收手,讓公車使用者無形中多一些自律意識、多一些對紀律的敬畏,將有利於形成一種使用者自律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互動環境。另一方面,昌吉州為2447輛公務用車張貼標識是落實監督制度在一個地級行政單位的整體推進,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消弭公車私用和公車浪費現象。
  一項舉措的出台往往初衷是良善的,效果如何,關鍵還在於落實過程中的監督是否到位,治理決心是否堅定。早在2004年,浙江省平陽縣為制止公車私用,就出台了“公車貼標”規定,剛開始執行時,效果不錯,可時間一長,公車貼標就成了形式。
  可見,公車改革多年來的步履維艱,多與監督機制和治理決心有關。毋須諱言的是,監督的實現,先決條件是民眾要有主動監督的意識,能夠對監督對象、內容有準確的把握。過去一些通過民眾監督推進的公共事務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之一就是,相關部門提供給老百姓的信息不夠明確,不是公佈的監督舉報電話長期打不通,就是所貼標識不清楚。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要麼是發佈監督信息的宣傳力度不夠,導致信息不對稱;要麼是部分單位為逃避監督在執行過程中刻意模糊需要公開的信息。在這種前提下,民眾縱然有參與公共事務監督的心思,知情權和質詢權也因此大打折扣了。
  不過,從昌吉州前期已經查處違規使用公車的公職人員15人,後期還將加強明察暗訪力度的事實來看,其治理公車問題的決心值得民眾期待。相信通過細化監管辦法的整體推進,發動社會力量全面參與監督的舉措,一定會使公車改革卓見成效。而這對我區其它地級行政單位無疑也是一個很好的借鑒和榜樣。
  (編輯:王淵)  (原標題:晨報社評:昌吉公車貼標體現推進整體監督決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q96yqav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