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資產最高放寬至24000元
  羊城晚報訊 記者秦小輝報道:27日,記者從東莞市住建局獲悉,因2015年1月1日起低保標準提高到610元/人·月,全市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申請條件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人均資產也做出相應調整。
  27日,東莞市住建局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通知》。通知對調整申請條件、調整時間、保障方式、登記地點等進行相關說明。
  根據東莞2015年1月1日起低保標準從510元/人·月提高到610元/人·月,上述通知稱,2015年1月1日起,東莞市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申請條件中的“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分別調整為1220元以下(含1220元)、1830元以下(含1830元)、2440元以下(含2440元)。這比此前條件分別放寬了200元、300元、400元。
  與此同時,市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申請條件中的“家庭人均資產”也分別調整為73200元以下(含73200元)、146400元以下(含146400元)、146400元以下(含146400元)。這比此前條件分別放寬了12000元和24000元。
  東莞市住建局稱,在保障房的保障方式上,申請廉租住房的依然以房屋修葺、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租賃補貼為主;申請經適房以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為主;申請公租房則以實物配租為主。
  其中,申請廉租住房和經適房的租賃補貼略有不同,前者租賃補貼標準上限=9元×(保障面積-自有住房面積),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3人及以上家庭按實際人數計算。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後不足27平方米,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後者的租賃補貼標準上限=6.31元×保障面積,2人家庭按2.5人計算,3人及以上家庭按實際人數計算。
  東莞市住建局提醒市民,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帶齊身份證和戶口本或居住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規劃建設辦(局)進行登記並領取申請表,各鎮(街)規劃建設辦(局)的聯繫方式、辦公地址及申請的相關詳情請登錄《東莞建設網》住房保障專欄查詢,網址:http://www.dgjs.gov.cn/。編輯:周匯楠  (原標題:莞申保障房門檻降低 家庭人均資產最高放寬至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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